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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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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浙江省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项目

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的单位应在浙江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2、申报项目应具有技术先进、市场潜力大、示范带动作用强的特征,且具有较强行业代表性、可复制可推广性。

3、已建成或在建项目均可申报。其中,已建成项目是指在近两年内建设,且于2019年7月底前已投入运营的项目;在建项目是指目前已开工建设,且在2020年底前能基本竣工的项目。

4、项目总投资原则上在4000万元以上,鼓励用户、系统集成商、软件开发商、核心智能制造装备供应商等组成的联合体联合申报,加大产业链协同创新和应用。鼓励使用安全可控的关键技术装备、工业软件,加强人工智能技术、5G等在关键环节的应用,提升供给能力和支撑能力。

资金奖励

每个区域奖励不一样

申报时间

当年8月-9月

二、国家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含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

申报条件

1、工厂总体设计、工程设计、工艺流程及布局均已建立了较完善的系统模型,并进行了模拟仿真,设计相关的数据进入企业核心数据库。

2、配置了符合设计要求的数据采集系统和先进控制系统。生产工艺数据自动数采率90%以上,工厂自控投用率90%以上,关键生产环节实现基于模型的先进控制和在线优化。

3、建立实时数据库平台,并与过程控制、生产管理系统实现互通集成,工厂生产实现基于工业互联网的信息共享及优化管理。

4、建立了制造执行系统(MES),并与企业资源计划管理系统(ERP)集成,生产计划、调度均建立模型,实现生产模型化分析决策,过程的量化管理,成本和质量的动态跟踪。

5、建立企业资源计划管理系统(ERP),在供应链管理中实现了原材料和产成品配送的管理与优化。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保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企业经营、管理和决策的智能优化。(以流程制造为例)

资金奖励

分别投资额30%,25%的奖励,最高1000万,省级最高500万。

申报时间

7月30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