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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省内首台(套)项目

管理员 2878

一、温州市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评选

申报条件

1、上一年度新产品产值率在35%以上的企业;

2、具有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采用的控制方法或嵌入式软件已登记软件著作权;

3、产品销售收入达500万元以上或销售两家及以上;

4、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的实验室和检验机构的检测。属于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必须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5、近三年内通过省级工业新产品鉴定的新产品;已被认定为浙江省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的不得申报。

奖励资金

25万元

申报时间

10月16日-10月31日

二、浙江省高端装备制造业首台(套)项目

申报条件

1、技术或生产的产品若符合上首台套重点领域;

2、所报首台(套)产品应是3年内研制完成并已投入产业化应用;

3、同一产品不得同时申报国内首台(套)产品和省内首台(套)产品;

4、产品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内先进水平。

奖励资金

50万元

申报时间

8月21日-9月20日

申报数量

温州市区限7名

三、国家高端装备制造业首台(套)项目

申报条件

1、产品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2、经过省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认可的实验室和检验机构检测;

3、特殊行业管理的有主管部门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

4、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须经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奖励资金

100万元

申报时间

新评定机制,待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