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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节能装备及工业装备类“能效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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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工业节能技术装备是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相关标准要求,满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节能减排市场需求、能效水平先进、节能经济性好、社会效益显著的技术和装备。“能效之星”产品是指在节能产品的基础上,与同类产品相比能效领先的量产产品,主要分为终端消费类产品和工业装备类产品。

申报范围

1. 工业节能技术

申报的节能技术可在钢铁、石化、化工、建材、有色金属、机械、轻工、纺织、电子等行业广泛推广应用。重点征集流程工业节能改造、重点用能设备系统节能(工业锅炉及窑炉、电机系统、变压器等)、可再生能源与余能利用、工厂和园区能量系统优化(能源梯级利用、微电网、储能、保温、密封等)、能源信息化管控、煤炭高效清洁利用等技术,以及其他以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为特征的先进技术和工艺。相关技术须满足以下条件:

(1)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产权明晰

(2)技术水平先进、适应性强,具有推广前景,可带来较好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

(3)目前的行业普及率低且有应用案例、正常运行一年以上

2、工业节能装备:

具体范围为电动机、工业锅炉、变压器、风机、压缩机、泵、塑料机械、农机装备。

3、“能效之星”:

评价范围为电动洗衣机、热水器、液晶电视、房间空气调节器、家用电冰箱、电饭锅、微波炉、电磁灶、吸油烟机、空气净化器,以及电动机、工业锅炉、变压器、风机、压缩机、泵、塑料机械。

申报材料

1. 工业节能技术

(1)填写工业节能技术申报表并编写技术报告;

(2)申报多项技术的须填写《工业节能技术推荐申报汇总表》。

2. 工业节能装备

(1)填写《工业节能装备申报表》,如申报装备是系列产品,只填一份,但申报多项装备时,每项装备填写一份,并填写《工业节能装备推荐申报汇总表》;

(2)根据装备所属行业的不同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系列产品应按照产品规格提供相应材料,具体详见《工业节能装备分类申报要求》。

3. “能效之星”

1. 申报终端消费类“能效之星”产品需填写《终端消费类“能效之星”产品评价申报表》,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2. 申报工业装备类“能效之星”产品在填写《工业节能装备申报表》时注明申报“能效之星”产品评价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