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工业设计中心

管理员 8696

一、温州市工业设计中心

申报条件

1、已设立独立的工业设计中心两年以上。

2、从事工业设计人员10人以上,其中本科、工业设计师或中高级职称以上人员比例不低于50%。

3、近两年,获得国内外授权专利(含版权)10项以上或年工业设计成果转化值3000万元以上。

4、企业两年内未发生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

工业设计企业还需满足:

5、成立两年以上,以工业设计服务为主营业务。

6、工业设计从业人员15人以上

7、工业设计业绩突出,服务制造企业10家以上;近两年,工业设计服务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0万元。

奖励资金

温州市10万

申报时间

5月24日-7月6日

二、浙江省工业设计中心

申报条件

1、成立两年以上,以工业设计服务为主营业务。

2、工业设计从业人员25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具有工业设计师以上职业资格的人员和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比例不低于70%。

3、近两年,授权专利(版权)15项以上,年工业设计成果转化值1亿元以上。

4、两年内未发生知识产权侵权等违法行为。

工业设计企业还需满足:工业设计从业人员30人以上,服务十家以上制造企业,工业设计服务年营业收入600万元起。

奖励资金

浙江省30万

申报时间

4月19日-5月10日(奇数年份)

三、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

申报条件

1、成立两年以上,以工业设计服务为主营业务。

2、工业设计从业人员50人以上,其中本科、高级技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人员比例不低于80%。

3、近两年,工业设计服务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500万元,占企业总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利润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4、两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5、设计产品已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获得省级及以上部门的表彰,近两年内获得国内外授权专利(含版权)20项以上。

工业设计企业还需满足:工业设计从业人员70人以上

奖励资金

国家级100万

申报时间

4月初-5月末(奇数年份)

申报数量

各省6家协会4家